2017年7月6日 星期四

我是躁鬱症嗎?


在診間我常被患者問到一個問題「醫生,我是不是得了躁鬱症?」
躁鬱症又稱為雙相性情緒疾患( bipolar disorder、bipolar affective disorder ),臨床疾病過程中,情緒出現兩個極端的變化,有躁期(情緒過度高昂)和鬱期(情緒過度低落)的表現。大多數雙相性疾患一開始多表現出憂鬱症狀,且會一再復發,雖然有10~20% 的患者只有呈現躁期的症狀,但大多數患者都會經歷躁期與鬱期二種交替的現象,而若只出現鬱期而不曾出現躁期,則稱為憂鬱症。躁症的症狀通常會很快發作(數小時至數天之內),且可能持續數週至數個月(平均約三個月),鬱期則較長,可能達半年。雙極性疾患的預後較單極性的憂鬱症為差。研究顯示;合併有酒精濫用、精神病症、憂鬱症狀和男性的雙極性患者預後較差,而躁期發作期間較短、發病年紀較大、無自殺意念、較少合併精神症狀者預後則較好。

躁期的症狀包括
1.情緒容易波動或是易怒
2.誇張的自信心、自大(如說自己有超能力)
3.睡眠需求減少
4.不能克制地多話
5.思考跳躍、思緒奔馳
6.注意力分散
7.增加目的取向的活動(如:性活動、政治活動、宗教活動等)或精神激躁不安
8.過分參與極可能帶來痛苦後果的活動(如:瘋狂採購、魯莽駕駛等)。
其中1.是必要條件,其他症狀只要出現至少三個,且連續發生達一週以上;

鬱期的症狀包括
1.情緒低落
2.明顯對事物失去興趣
3.胃口改變,體重明顯變化增加或 減少
4.失眠或嗜睡
5.疲倦或失去活力
6.動作遲緩或因不安活動量增加
7.無價值感或過強的罪惡感
8.無法有效思考、注意力不集中或 猶豫不決
9.自殺的念頭。有計畫或行為出現。
其中症狀 1、2 必須至少含有其中一 項,並至少需再出現四種症狀,同時持續達兩週以上。
所以躁鬱症的定義十分嚴謹。
嚴格來說它的躁是一種「狂躁」,症狀嚴重會達到精神病狀態。不同於焦慮症、憂鬱症表現的「煩躁」、「焦躁」或「急躁」。

在診間常遇到很多邊緣性人格的患者因情緒容易波動而被誤診為躁鬱症,服用藥物後出現體重增加、嗜睡等副作用。其實這種個性的人因為長期缺乏安全感、沒有自信,容易焦慮,對人際敏感,情緒起伏很大,會暴怒、暴躁,也會情緒低落,衝動性高,有亂花錢、濫用酒精毒品等行為,且會覺得空虛,找不到生命的意義,甚至重複出現割腕、吞藥等自傷行為。他們的情緒變化屬於陣發性的,焦躁、暴躁或低落的情緒通常持續幾小時,很少超過幾天。這類患者應以心理治療為主,藥物往往成為病人自傷的武器,或淪為藥物濫用者,有害無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